| 关于试行《举报偷水违章行为的奖励办法》的通知
安供字[2000]第019号
为动员社会大众共同关心和爱护现有的供水管网,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生产用水需求,从严治理偷水行为,特制定《举报偷水违章行为的奖励办法》如下。现予公布,并从2000年7月1日起试行。
特此通知!
泉州安平供水有限公司
2000年6月30日
举报偷水违章行为的奖励办法
(二OOO年七月一日起试行)
自来水是商品。偷水就是盗窃行为。为保障对社会生产生活的正常供水,进一步加强供水管理,维护供水秩序,在倡导用户自觉遵章用水的同时,鼓励用户和广大群众检举揭发个别或极少数为达到偷水目的而肆意破坏供水管网安全的违法行为。现制定《举报偷水违章行为的奖励办法》如下:
1. 从收缴的水费补偿金中,按不同档次和比例以累进法提取一定金额以奖励举报人;
2. 公司设立举报电话:13960256622,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3. 对违章户的水费补偿金一经处理收缴完毕,给付的奖金立即兑现。所有奖金一律以现金支付;
4. 奖励标准
| 水费补偿金(元) |
奖励标准 |
| 5000元以下 |
按40%计提 |
| 5000—20000元以下 |
按20%计提 |
| 20000元以上(含20000) |
按10%计提 |
说明:以上标准有效期壹年,壹年后标准可能进行调整。 |